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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大美艺术培训学校

2023-01-19 10:32:29|已浏览:793次


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节选)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者均可报考。

2.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若报考省级艺术类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须省级统考合格。我校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含招考方向)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考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s:/zhaosheng.nua.edu.cn/)详见我校发布的《南京艺术学院2023年在艺术类批次录取本科专业与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

二、专业考试报考规定(节选)

1、外省考生

①报考我校在艺术类批次录取专业的外省考生,除美术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需参加所属省美术、设计类、编导类省级统考外,其余专业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②我校在外省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艺术兼文科、艺术兼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③我校各专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只接受计划类型为“普通类”的考生报考(即以汉语言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2.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3、考试交验的材料

①参加网络线上考试时,考生须根据考试系统提示要求进行验证、核实身份后,参加考试。

参加现场考试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②所有考生,均需验证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属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三、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摘要)

※注:

1.上表中,考试类型为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只需参加本人所属省的相应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即可:考试类型为省统考、校考的专业,考生所属省有相关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的,考生必须参加该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以及我校校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我校校考成绩有效,否则成绩无效。

2.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以高考填报志愿前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站上(https://zhaosheng.nua.edu.cn/)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在艺术类批次招生的专业,“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比值择优录取”,文化分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4.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各专业只面向江苏省招收中职职教高考艺术类相关专业考生。
5.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教育、工艺美术(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的专业只招收江苏省考生。
6.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广告学、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只招收普通类考生,考生直接参加所属省文化课高考,专业免试,依据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分数线,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史论、文物保护与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均按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收费
7.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其中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省统考专业以及在普通类批次录取的各专业,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8.学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9.我校有关规定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属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 注:

1. 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必考科目,凡有缺考科目的,该专业成绩不得合格
2. 我校除校本部以外,各专业无外设考点
五、校考报名及考试相关安排
1. 报名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7日关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的 00:00—4:00)。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将通过教育部信息交互平台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2. 有初复试的专业,初试为网络在线考试;复试及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考试形式,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及我校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最终确定。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s://zhaosheng.nua.edu.cn/)发布的相关公告,或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看相关安排。

3. 2023 年1月1-8日,考生根据报名系统中显示的本人考试时间进行网上初试。考生在完成专业报名缴费后即可申请该专业的网上模拟考试,考生申请网上模拟考试次数不限。正式开考前,考生必须至少完成1次完整的网上模拟考试

4. 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工作网相关公告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查看办理复试手续相关要求,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复试。

5. 只有一轮考试的专业,考生须密切关注我校招生工作网相关公告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按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相应操作,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专业考试。

6. 网上报名、选报专业及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 2023 年1月7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现场不接受报名及现金缴费)。考生网上确认缴费后不予退费。

报考专业需要预约或确认考试时间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约或确认考试时间,对考生参加考试造成影响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各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注:学校保留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六、有关说明

1. 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及各地具体要求,为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学校将视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如有调整,将在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s://zhaosheng.nua.edu.cn/)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2. 考生因赴考、疫情等因素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3. 请考生关注我校通过招生工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该网站的“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专业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5.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按照考生所属省的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7. 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8. 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9.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10. 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工作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本校将于高考填报志愿前发布招生章程,并最终以国家、省相关规定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1. 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报考要求

1. 港澳台地区考生可报考我校面向外省招生的在艺术类批次录取的校考专业。

2. 报考我校的港澳台地区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 港澳台地区考生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科目内容等要求均同于内地考生。

4. 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招生名额:6 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办法: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划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地区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生可登陆联招办网站(www.ecogd.edu.cn)查看招生简章并进行报名。联招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 转 7。
八、外籍人士报考事项
外籍人士报考我校,请与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联系,联系电话:+86-25-83497877 刘老师 ;+86-25-83498293 赵老师;传真:+86-25-83517520;
邮箱:nua_application@163.com。
九、学校地址、邮编、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74 号

学校网址:http://www.nua.edu.cn/

邮政编码:210013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ua.edu.cn/

学校招办:025—83498055、83498382

美术学院:025—83498126

设计学院:025—83498147

工业设计学院:025—83498620

音乐学院:025—83498277

流行音乐学院:025—83498311

电影电视学院:025—83498189

舞蹈学院:025—83498273

传媒学院:025—83498169

人文学院:025—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40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025—83498186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025—83498038

国际教育学院:025—83497877、83498293

九、声 明
我校从未组织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或培训班,不允许校内各部门、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各类考前辅导和培训;学校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考前辅导或培训,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及校外单位从事招生录取工作。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任何虚假宣传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025-83498055。

本科专业与省级艺术类

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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